根据《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和《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》规定: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,不能按时参加的,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,无故缺席的,即为旷课。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,实习、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。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。学生请假本人提出申请,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。
经年级学风建设督导员查课,现将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课堂出勤情况通报如下(旷课或迟到三次以上年级将实名通报):
一、旷课情况:
《水力学》于沛涵
《水文学与水文地质》赵同学(给排水2班,学号:2021******731)
《水分析化学》于沛涵,罗同学(给排水1班,学号:2021******680)
二、迟到情况:
无
三、请假情况:
《水文学与水文地质》涂星
《水力学》涂星
《土力学与基础工程》雷珊
《土木工程材料》赖飞宇
《水分析化学》赵梓钦